拒绝接受强征劳工“第三方赔偿”方案
针对4人…外交部启动提存程序
若提存无效提诉 预料将出现法律纷争

政府表示,已于本月3日对4名拒绝领取强制征用受害赔偿金的受害者及遗属启动了提存程序。所谓提存,是指在债权人拒绝收取款项时,债务人将金钱交付法院提存所,以此免除债务的制度。这被解读为,政府方面将判决金交由法院保管,由受害者或遗属自行领取,从而事实上先行画上赔偿程序的句号。


外交部当天通过新闻稿通报启动提存程序一事,并说明称:“作为对象的受害者和遗属可以随时领取判决金。”


针对未接受强制动员“第三方代赔”方案的4人启动提存

13日,在首尔钟路区外交部大楼,外交部亚太局局长 Seo Minjeong 与日本强制征用受害者支援财团理事长 Sim Gyuseon 就韩日关系举行联合吹风会。照片由记者 Yoon Dongju 提供 doso7@

13日,在首尔钟路区外交部大楼,外交部亚太局局长 Seo Minjeong 与日本强制征用受害者支援财团理事长 Sim Gyuseon 就韩日关系举行联合吹风会。照片由记者 Yoon Dongju 提供 dos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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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今年3月6日公布强制征用受害赔偿方案后,一直通过日本帝国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支付判决金。在包括受害者及遗属在内、共15名判决金领取对象中,截至目前,包含1名在世受害者在内的11名受害者及遗属已经领取了判决金。


其余4名未接受“第三方代赔方案”的受害者,向财团发送内容证明,正式表明拒绝政府方案的立场。其中包括日本制铁受害者Lee Chunsik老先生、三菱勤劳挺身队受害者Yang Geumdeok老奶奶等在世受害者。


外交部解释称:“在公布强制征用解决方案之后,政府与财团一道,面向受害者及遗属,就政府方案及其经过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努力争取理解。”同时表示:“政府将与财团一道,在提存之后,仍将继续对每一位受害者和遗属进行真诚的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


若提存无效诉讼提起 预料将出现法律波折
拒绝“第三方代偿”方案的4名受害者将判决金提存…预计将引发法律波折(综合) View original image

预计也会出现法律上的波折。由于政府启动了名为提存的法律程序,拒绝领取判决金的受害者一方可能会强烈反对。一旦进行提存,从表面上看,受害者对日本企业享有的法律债权可能会消灭。围绕这一点,受害者有可能对提存提出异议并提起确认无效之诉。


事实上,外交部发布消息后不久,强制征用受害者诉讼代理人Lim Jaeseong、Kim Seeun律师就在外交部大楼前召开记者会,指出了政府就未接受第三方清偿方案的受害者及遗属发布第三方代为清偿提存方案在违法性和不当性方面的问题。


我国《民法》第469条规定,第三人也可以清偿债务。但同时附加但书规定:如因债务性质或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允许第三人清偿时,则不适用该条。然而,对于像强制动员案件这样,债权人(受害者)只愿意接受特定债务人的清偿的情形,应当如何解决,目前并无先例。因为这是一个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不愿意接受的清偿,却由第三人出面代为清偿的罕见案例。为此,债权人可以依据《民法》第469条第1款的但书条款,对第三人清偿的合法性提出争议。



对此,外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排除提起诉讼的可能性,但对于假设性的情况不予置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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