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称“二手设备需求旺盛,应给予税收优惠”
政府表示“难以验证其是否有助于产能提升”态度为难
业界要求修改《税收特例限制法》(俗称“K-Chips法”),将半导体二手设备纳入税额抵扣对象的呼声日益高涨。由于半导体设备交货周期(从下单到交付所需时间)拉长,引进二手设备已成必要,但相关支出被排除在税额抵扣对象之外,企业难以轻易扩大投资。
3日,半导体业界表示,希望不仅是新设备,二手设备也能被纳入税额抵扣对象,从而实现“适时投资”。一位半导体业界相关人士表示:“因为半导体供应大乱,设备交货周期拉长,到现在还没有恢复。”他称:“以新设备为例,8英寸(200mm)晶圆的交货期为24个月,深紫外(DUV)和极紫外(EUV)光刻设备则各需18个月。”他补充说:“就算现在立刻投资,设备最快也要到2025年才能运进来,想先买些二手设备顶上,却发现根据《税收特例限制法》二手设备不属于税额抵扣对象,企业负担非常沉重。”
业界认为,用于生产功率半导体、显示驱动芯片(DDI)、车用半导体的8英寸晶圆以及DUV、EUV光刻设备的新制产量,难以跟上业界需求。光刻设备是用于在基板上绘制电路的关键设备。8英寸晶圆的交货周期已从原先的10个月延长至近期的24个月,光刻设备的交货周期也从原先的6个月拉长到近期的18个月(1年6个月)。
设备交付期限一旦拉长,半导体企业在产品开发和量产方面就难免受到影响。由于新设备交货延迟,企业即便要以相当于新设备约80%的价格购买二手设备,也不得不如此。然而,即使二手设备可以马上购入,因为不属于税额抵扣对象,企业负担依然很大。在今年3月通过国会门槛的K-Chips法立法过程中,关于企业二手设备减税条款的问题甚至没有被讨论。该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二手品及融资租赁投资不属于税额抵扣对象。”
业界表示,如果像现在这样设备引进持续困难,半导体行业的投资意愿可能会受到压制,因此应当将二手设备纳入税额抵扣对象,支持企业适时引进设备并进行产品生产。业界还主张,对于《税收特例限制法》中规定将于明年年底到期的针对新设备的税额抵扣,应讨论延长日落期限,甚至彻底取消日落条款。
不过,政府对于将半导体二手设备纳入税额抵扣对象持消极态度。企划财政部一位相关人士表示:“设施投资税额抵扣应适用于能确实提高国家经济生产能力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产品,而二手设备只是对现有国内产品的再销售,即便给予税额抵扣优惠,也无法保证会提高国家生产能力和附加值。”该人士还指出,二手产品的范围界定本身就很模糊,存在新旧设备重复享受减税的隐忧,而且可能引发半导体以外行业遭遇逆向歧视的争议,这些都是税额抵扣难以推进的背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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