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在仁川现代市场纵火、造成约12亿韩元财产损失的纵火犯,被检方求处重刑。
30日,在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5庭(审判长 Ryu Hojung)审理的结案公判中,检方以一般建筑物纵火等罪名,求处被告A某(48岁)有期徒刑15年。
检方认为,A某过去因纵火犯罪多次受到处罚,却仍再次犯下本案,认为有必要科以与罪行相当的重刑。
A某的辩护人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被告平时一喝酒就有纵火的习惯,因此一直小心谨慎地生活,但还是犯下了本案。”并称:“他本人也对同样的事情反复发生这一点有着严重的问题意识,今后打算接受根本性的治疗。”
辩护人同时恳请从轻处理,称:“虽然本案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但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而且被告也在反省自己的犯罪行为,希望法庭予以考虑。”
A某在最后陈述中也表示:“对所有被害人由衷感到抱歉”,“我会在反省和谢罪中戒酒戒烟,今后余生努力生活。”
A某被控于今年3月4日晚上11点38分起、在10分钟内,在仁川东区现代市场一带醉酒状态下,先后点燃餐具店、小型货车等共5处地点,被依法逮捕并起诉。
当时虽无人身伤亡,但在现代市场全部205家店铺中,有70家被烧毁,造成约12.3亿韩元(消防部门估算)的财产损失。
他自2006年至2018年间共实施24次纵火,被起诉4次,累计实际服刑达10年。
一名四十多岁的男性A某今年3月在仁川东区现代市场纵火,导致在全部205家店铺中有70家被烧毁,造成约12亿3000万韩元的财产损失(消防署估算)。2023.3.4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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