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事后篡改“岁月号”惨案当日朴槿惠前总统的报告时间等内容而被起诉的前总统秘书室长 Kim Kichoon,在发回重审的宣判公判中被判无罪后,走出位于首尔瑞草洞的首尔高等法院,回答采访记者的提问。

因涉嫌事后篡改“岁月号”惨案当日朴槿惠前总统的报告时间等内容而被起诉的前总统秘书室长 Kim Kichoon,在发回重审的宣判公判中被判无罪后,走出位于首尔瑞草洞的首尔高等法院,回答采访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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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控事后篡改“岁月号”惨案当日朴槿惠前总统接收报告时间等内容而被起诉的前总统秘书室长 Kim Kichoon,其无罪判决已获最终确认。


29日,大法院第二小法庭(审判长大法官 Lee Dongwon)在针对因涉嫌制作虚假公文及行使虚假公文而被起诉的金前室长的再上诉审判宣判中,驳回检方上诉,维持原审无罪判决。


合议庭表示:“在发回重审后,受案法院受制于上诉法院就撤销理由所作的事实及法律判断”,“原审在发回后撤销了一审判决中有罪部分并对被告宣告无罪,是遵循发回判决趣旨作出的正当判断,原审并不存在在未尽必要审理的情况下,违反逻辑与经验法则,逾越自由心证主义的限度,或误解虚假公文书作成罪相关法律原则的错误。”


金前室长被控与2014年7月时任国家安保室长 Kim Jangsoo 一同,就“岁月号”惨案当日时任总统朴槿惠接收情况报告的时间等事项,在提交给国会的书面材料中记载了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例如:“由于秘书室每隔20~30分钟就通过有线和无线方式持续进行报告,因此我认为总统对情况的掌握程度不亚于直接面对面报告。”


检方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4月16日“岁月号”事故当日,送达朴前总统当时停留的官邸的书面报告时间为上午10时19~20分左右,而 Kim Jangsoo 前室长首次向总统进行电话报告的时间为上午10时22分。


然而,当时青瓦台方面主张称,朴前总统于上午10时左右接收书面报告,并在上午10时15分左右与 Kim Jangsoo 前室长通话时下达了“全力救援”的指示,该主张与事实不符。


此前一审与二审均认为,金前室长向国会提交的资料属于虚假内容,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但对 Kim Jangsoo 前室长则宣告无罪。


然而,大法院认为原审对金前室长的判断存在错误。


大法院指出:“提交给国会的书面答复内容中,事实确认部分与意见部分交织在一起”,“就阐明事实关系的部分而言,其与总统秘书室和青瓦台国家安保室向随行秘书官或官邸发送的总报告次数、时间、方式等客观报告记录相符,因此并非与事实相悖的虚假。”


大法院认为,书面答复内容中“认为已经掌握了情况”这一表述,“归根结底仅是被告表达其主观意见,并非事实确认的对象本身”。


大法院还认为,金前室长是在国会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上以证人身份宣誓并作证时所作答复的同一内容基础上撰写答复书,因此也难以认定其具有‘虚假’的主观认识。



负责发回重审的首尔高等法院根据大法院上述判断,于去年11月对金前室长宣告无罪。检方不服发回重审判决再次提起上诉,但大法院的立场并未改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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