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动视角]对更进一步的楼层间噪音政策寄予厚望 View original image

“能不能减少楼层间噪音?”

这是大约在3~4年前楼层间噪音问题闹得沸沸扬扬、成为社会热点时,一位建筑结构技术师向记者抛出的提问。对于“是不是技术还不够成熟”的追问,他回答说:“这根本是没必要去做的东西。”同时他还主张称,“大型建筑公司只要下决心,在1~2年内就可以做到国内楼层间噪音削减最高等级——1级(37分贝以下)”。他批评说,目前只有制定标准的制度,却缺乏能激励建筑公司开展技术开发的政策。


1991年首次引入与楼层间噪音削减相关制度时,只提出了“施工能充分阻隔楼板撞击声的结构”这一原则性内容。之后在2003年公布了“楼板撞击声阻隔最低性能标准(1~4级)”,2004年推出楼板厚度180毫米以上的标准楼板结构,2013年又实施楼板厚度加强至210毫米等制度。与楼层间噪音有关的所有对策都只是作为审批许可的基准点存在。


当时建造的公寓同样严格遵守政府制定的标准。自2003年以后建造的公寓,大多只满足楼层间噪音最低性能标准的4级,楼板厚度也刚好卡在政府公布的最低标准线上。对建筑公司而言,无需投入高昂成本去开发高等级技术,也不用大量增加材料投入。


然而最近情况发生了变化。去年,政府预告将通过引入楼层间噪音削减“竣工后确认制度”和“提供分售价格及容积率激励”等方式对制度进行调整。令人惊讶的是,现代建设、三星物产等企业相继传出消息称,已开发出比楼层间噪音最低性能标准中最高等级——1级标准37分贝(分贝)更低的楼板撞击声削减技术。


那么,今后是否就要迎来“没有楼层间噪音的公寓时代”了呢?专家表示,“关键在于能否找到激励措施的适当水平”。他们指出,竣工后确认制度和激励制度的引入,最终都与项目成本直接挂钩,因此必须设计出既能让建筑公司、项目业主(重建组合·开发商)又能让地方政府(审批机关)都能接受的细化激励方案。


原因在于,竣工后仍要对楼层间噪音进行管理的确认制度,在噪音测量通知时间、测量户数计算标准、测量周期等方面,必然会对工地施工进度产生影响,从而最终直接导致建造成本增加。并且,即使未达到楼层间噪音标准,已完工的公寓也很难再进行补救施工;即便进行损害赔偿,也需要有明确的指引,说明建筑公司应以何种方式、在何种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激励措施,还有观点指出,激励给得太少或太多都会出问题。比如,若激励过少,施工费用支出超过了激励额度(5%),就可能步上目前在市场上遭冷遇的“框架结构激励制度”的后尘。相反,如果因楼层间噪音工程费用增加而推高分售价格,也可能出现负担转嫁给购房者等后续问题。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政府迈出一步,原本停滞不前的楼层间噪音削减技术已得到开发。接下来才是关键。目前,国土交通部正在开展相关研究,以确定楼层间噪音削减激励比例。衷心希望政府能够合理设定这一“适当水平”,从而留下“解决了楼层间噪音问题的政府”这一政绩。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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