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家寿险与财险公司约80名审计负责人出席
金融监督院与保险公司约80名审计负责人等一线实务人员一起,就保险业界的主要悬而未决事项进行了讨论,内容涉及新引入会计制度相关的资本充足性及保险销售注意事项等。
金融监督院于28日在首尔永登浦区汝矣岛国总部面向保险公司举办了此次“2023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研讨会”。当天共有41家寿险·财险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及实务人员约80人出席。
金融监督院共享了近期检查中的主要指摘案例,提醒保险公司重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同时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等新制度引入所带来的资本充足性相关问题及保险销售注意事项等保险业界的主要议题进行了讨论。此外,还就保险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适用方面的公司治理、资产运用等内容,分享了实际优秀应用案例。
具体来看,在资本充足性方面,由于从今年起新偿付能力制度(K-ICS)实施,金融监督院提醒保险公司在决算时应考虑到与既有制度(RBC)相比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并强调要在增资时事先检查所需程序和周期,构建反映这些因素的监测体系等,做好前瞻性的风险管理。
同时,还传播了适用于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风险计量、资产运用、债券发行等各类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主题的定义、程序等多样的实务案例。
除此之外,通过共享近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指摘事项和制裁案例,提醒保险公司强化对遵守法律法规的认识,并敦促保险公司自行识别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事先加以防范。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通过内部控制研讨会等多种渠道与保险业界保持紧密沟通,同时积极支持保险公司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并建立能够反映最新动向的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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