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杜绝5·18假功臣,必须将公法人团体排除出补偿审议委员会”
28日,4个“五月团体”集会召开记者会
有人提出主张称,在时隔8年重新启动的“5·18民主化运动相关人员补偿”中,补偿审议委员会中不应有五月公法人团体的参与。
包括五月母亲之家在内的与五月相关的4个团体,28日下午1时在光州广域市西区光州市议会市民沟通室召开记者会,表示“应当排除公法团体参与补偿审议委员会”。【照片=闵贤基 记者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包括社团法人五月母亲之家在内的4个与五月相关团体,28日下午1时在光州广域市西区光州市议会市民沟通室召开记者会,表示“必须将破坏5·18精神的公法人团体排除在补偿审议委员会之外”。
这些团体称:“我们非常欢迎时隔8年5·18相关法律得以修改、补偿工作得以重启,但也清楚地认识到,国民对5·18补偿公正性的忧虑非常大”,“在过去30余年推进补偿业务的过程中大量产生并被制度化的‘假5·18有功者’问题,并不是五月团体内部的秘密。”
接着指出:“在‘假有功者’问题背后,一直存在公法人团体5·18民主化运动负伤者会、功劳者会、遗属会代表参与5·18相关者与否审查分科委员会的惯例”,“由此导致虚假连带保证、虚假记录等行为,并在五月团体审查委员之间形成所谓‘互相担保(对等担保)’的惯例,从而大量制造出假有功者。”
同时表示:“2000年,光州地方检察厅反腐败搜查队通过对5·18相关虚假申报者的大规模调查,逮捕起诉了35人,并采取了追回补偿金的措施;与南光州医院60余名虚假住院者的侵占、背信案件相关,2018年5·18有功者郑正玉就连带保证问题发表了良心宣言”,“在第8次补偿中,必须弥补制度上的漏洞,杜绝假有功者再次出现。”
5·18民众抗争机动打击队同志会会长Yang Kinam表示:“我们反对的不仅是公法人团体,而是所有五月团体进入补偿审议委员会进行‘自我审查’”,“应由警察、医生等能够以事实和资料为基础进行补偿审议的职业群体来组成补偿审议委员会。”
各团体在记者会结束后,将载有上述内容的请愿书递交给光州市长Kang Gij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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