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企业可以授予股票期权的外部专家范围将被扩大。此前仅限于律师、会计师等专业职业从业者,今后将扩展至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者、博士学位持有者等。
中小风险企业部表示,扩大可获授股票期权的外部专家范围的《促进风险企业育成特别措施法实施令》修正案已于27日在国务会议上获批。
此前,可获授股票期权的外部专家仅限于律师、会计师、医生等13类取得专业资格的人士。对此,业界持续指出,在吸纳正式员工以外的外部专家时,运用股票期权存在局限。
通过本次实施令修订,可获授股票期权的外部专家范围在既有专业资格基础上,大幅扩大至▲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者 ▲博士学位持有者 ▲取得硕士学位后拥有5年实务经验者。
Lee Young 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表示:“随着股票期权运用范围的扩大,预计利用外部专家的风险企业创新与成长将进一步加速。”
修订后的实施令将于下月4日施行。为支持风险企业运用股票期权,政府还计划与风险企业协会共同于下月6日召开政策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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