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术语]成美国大选焦点的“罗诉韦德案”
“罗诉韦德案(Roe vs. Wade 判决)”被认为是堕胎合法化历史上最具里程碑意义的判决。
1969年,居住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的诺玛·麦科维怀上第三个孩子,她随即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得克萨斯州的堕胎禁令无效。1973年,她在联邦最高法院获得了以7比2作出的违宪判决,这一案件由此而来。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推翻保障堕胎权判例的决定后的第二天,即去年6月25日(当地时间),在印第安纳州印第安纳波利斯州议会大厦前,堕胎权支持者手举写有“最高法院(SCOTUS)是耻辱”等标语牌举行示威。印第安纳波利斯 AP 联合新闻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当时,得克萨斯州法律除强奸、乱伦等导致的怀孕以及孕妇健康受到威胁等极为例外的情况外,一律禁止堕胎。为保护麦科维的人身安全,她的律师以“简·罗(Jane Roe)”这一化名,状告当时的达拉斯地方检察官“亨利·韦德(Henry Wade)”。“罗诉韦德案”这一名称便由此产生。
当时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女性关于堕胎的权利属于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规定的隐私权范围,因此以7比2认定堕胎禁令违宪。法院裁定,在胎儿尚无法在子宫外存活的阶段,也就是怀孕6个月之前,女性有权自行作出决定,并站在麦科维一方。
然而,尽管麦科维在诉讼中获胜,从起诉到判决历时4年之久,她已无法行使堕胎权。对此她深感后悔,后来转而成为反堕胎运动人士,这一充满讽刺意味的转变也引发广泛关注。
去年6月24日(当地时间),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多布斯诉杰克逊案(Dobbs vs. Jackson)”——该案涉及密西西比州禁止对孕周15周以上胎儿实施堕胎的州法是否违宪——时,推翻了“罗诉韦德案”判决,并将是否维持堕胎权的决定权交由各州自行决定,美国社会由此再度沸腾。
随着2024年美国总统选举竞选进入全面升温阶段,围绕女性的自主决定权(堕胎权),美国社会在个人自由与生命尊重的价值之间、在进步与保守的意识形态之间、在不同宗教信仰之间爆发激烈冲突。主张堕胎权的民主党与女性团体,反对堕胎的共和党与宗教团体之间的矛盾持续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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