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满年龄法”明日起施行…入学、兵役义务等除外
公文等按“满年龄”解读…维持可购买酒类和香烟的年龄
Lee Wankyu 法制处长称“将与国际标准接轨并提高效率”
统一法律和社会年龄标准的“国际年龄统一法”将自本月28日起施行。不过,即使“国际年龄统一法”开始实施,入学年龄、酒类和香烟购买年龄以及履行兵役义务等领域仍不适用国际年龄。
法制处(处长 Lee Wankyu)27日表示,自28日起,部分修订行政基本法和民法的“国际年龄统一法”将正式施行。“国际年龄统一法”是尹锡悦政府为消除因法律和社会年龄计算方式不同而产生的社会、行政混乱及纠纷而推进的国政课题之一,也是总统 Yoon Suk-yeol 的代表性大选竞选承诺之一。
在韩国,长期以来“虚岁”“年龄(按年份计算)”“国际年龄”等三种年龄计算方式混用。但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出生时从0岁开始,每逢生日增加1岁的“国际年龄”。“国际年龄统一法”施行后,将以出生日期为基准,从“0岁”开始,每到生日加1岁进行计算。
自“国际年龄统一法”实施之日28日之后,如无特别规定,法律、合同、公文等所标示的年龄均可理解为国际年龄。不过,选举权、领取养老金标准等原本就采用国际年龄的制度将保持不变,而入学年龄、酒类和香烟购买年龄、兵役义务等则不适用国际年龄。
入学年龄与此前相同。在满6周岁的那一年结束后的下一年3月1日入学。“国际年龄统一法”施行后,同一班级内学生之间的年龄会出现差异,可能引发称呼上的问题。但法制处预测,随着社会逐渐习惯使用国际年龄,严格区分一两岁差异的等级文化将会逐步消失。
根据兵役法,与兵役义务相关的年龄仍按“本年度年份减去出生年份”的方式计算,以今年为基准,不论生日早晚,2004年出生者都要接受兵役判定检查。
由于青少年保护法中关于青少年年龄的规定也将维持现行标准,酒类和香烟的购买年龄不会发生变化。现行青少年保护法规定,青少年是“未满19周岁者,但在其满19周岁的那一年的1月1日已经到来的人除外”,以今年为基准,2004年出生者可以购买酒类和香烟。
青少年年龄标准是为了保障在社会通念上被视为成年人的大学生、勤工俭学青少年等自由开展社会和教育活动而制定的,自2001年以来一直沿用相同标准。
以韩国式年龄计算形成已久的社会习俗和文化,如“七十寿辰”“八十寿辰”等也不会改变。法制处认为,没有必要强制变更私人领域的习俗。
法制处处长 Lee Wankyu 表示:“围绕养老金领取年龄等问题,在民众投诉窗口可能会产生各种纠纷,在私人合同中也会因国际年龄和虚岁问题而引发诉讼,这类社会成本有望减少。并且,在与外国进行业务往来时,大多数国家都使用国际年龄,而只有我们使用虚岁,涉及年龄的文书内容还必须另行说明,曾造成混乱。今后按照国际标准使用国际年龄,将更具效率。”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