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桌怒斥学生“没教养的XX”的小学教师…法院宣告缓期宣判
自言自语骂人被控虐童起诉
法庭称“情节可予酌量,宣告缓期宣判”
一名教师因对不满“把手机放进书包”指示而顶撞的男小学生辱骂,被判处宣告缓刑。
据联合新闻25日报道,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6单独合议庭金智妍(Kim Jiyeon)部长法官表示,对因违反《儿童福利法》(儿童虐待)被起诉的某小学58岁教师A,作出罚金50万韩元的宣告缓刑判决。
A教师因2022年5月在光州一所小学教室内辱骂自己所教的四年级学生B君而被起诉。他在教育B君“把手机放进书包里”时,B君因不满情绪拍打课桌等发泄情绪,A教师便自言自语骂道“没教养的XX”。此外,A教师还被指责罚让B君在教室后面站立约10分钟,并抓住其衣领。
A教师辩称:“只是因为对B君的行为感到生气才自言自语,并非以侮辱受害者为目的发言,因此不属于情绪上的虐待行为。”
但合议庭未采纳A教师的主张。合议庭称:“出于管教和训诫等目的的教育性体罚,只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才被允许”,“被告人的行为从客观上看,已超出管教的目的和范围,属于情绪上的虐待行为”,据此认定A教师有罪。但同时表示:“考虑到当时B君对教师指导表现出的态度并不恰当,教师出言辱骂等情节尚有可予斟酌之处,决定对其宣告缓刑。”
所谓宣告缓刑,是指对轻微犯罪在一定期间内暂缓宣告刑罚,自宣告缓刑之日起经过2年后,视为从未作出有罪判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