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毒品检测与侦查人员研讨会…“强化案件处理标准”
检方决定,对以未成年人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的毒品供应犯罪,将求处法律规定的最高刑——死刑。
大检察厅毒品·有组织犯罪部(部长检察长 Park Jae-eok)23日在大检召开“全国毒品侦查研讨会”,全国21个检察厅的毒品调查官和毒品专职检察官等83人出席。全国毒品调查官和毒品专职检察官值第37个“国际禁毒日”之际,分享与毒品侦查相关的最新信息和侦查手法,并决定对包括互联网毒品流通在内的各类毒品犯罪进行严正应对。
本次研讨会围绕以下议题举行:▲关于用于互联网毒品流通的暗网及虚拟资产追踪侦查技术的专家讲座 ▲与相关机构联合·协同侦查的技术与案例分享 ▲通过重新整备毒品犯罪案件处理标准以强化处罚等。
检方指出,截至今年4月,10至20多岁毒品犯罪嫌疑人同比增加43%,10至30多岁毒品犯罪嫌疑人占全部毒品犯罪嫌疑人的64%,其背景在于互联网毒品流通以及医用毒品类的非法流通。
检方解释称,通过互联网进行毒品流通,不仅保障了匿名性,还利用互联网协议(IP)自动洗白技术,即便抓获吸食者,也难以追踪到供应链;在此情况下,连医用毒品类也正通过互联网流通网络迅速扩散。
为此,检方认为必须强化利用暗网和虚拟货币进行的互联网毒品流通侦查能力。目前,检方在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以及仁川、釜山地方检察厅运营暗网专门侦查组,集中侦查利用暗网、社交媒体和虚拟货币进行的毒品流通。
检方在此次研讨会上邀请外部专家,分享利用暗网侦查毒品犯罪的侦查技术、虚拟资产追踪程序的使用方法及追踪技术,并决定向全国各地检察厅推广。
此外,检方还将利用对毒品类销售等广告行为本身进行处罚的相关规定,积极侦查包括社交媒体在内的互联网毒品广告行为。法律规定,如实施与毒品类销售有关的广告行为,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同时,检方决定强化毒品犯罪案件处理标准,使毒品犯罪分子被判处更高刑期,以提高社会警觉性。检方计划不仅对供应犯罪分子,而且对惯常吸食者也予以严厉处罚,从而抑制毒品需求。
为强化案件处理标准,检方将对毒品类走私、制造、贩运等供应犯罪适用“零容忍”原则,从初犯起就实施拘捕侦查;在隐瞒毒品来源、作虚假陈述,或有同类前科的情况下,提高量刑求刑标准。
另外,对于以未成年人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的毒品供应犯罪,检方将求处包括最高法定刑死刑在内的重刑;若法院判处刑期偏轻,检方将积极提起上诉。对于虽属惯常、反复吸食却否认嫌疑,或对所吸食毒品的流通路径保持沉默、毁灭证据的情形,将积极实施拘捕侦查。
但若嫌疑人自白犯罪事实及毒品来源,同时具备真诚戒毒意志、属非惯犯的初犯,或符合未成年人条件等全部要件,检方计划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分,给予其治疗和康复机会。
检方还决定,对在学校附近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场所实施犯罪、违背他人意愿偷偷向他人投药,或将毒品类作为其他犯罪手段使用的情况,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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