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国会通过跟踪骚扰犯罪处罚法修正案
为惩治“网络跟踪骚扰”提供法律依据
今后即使跟踪骚扰受害者不愿意追究,施害者也可以被依法处罚。
国会在21日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就《有关惩治跟踪骚扰犯罪等的部分修订法律案》进行表决,结果在场的246名议员全部投下赞成票,法案获通过。
此次修正案是因为去年发生的“新堂站杀人事件”中,同事被残忍杀害,暴露出法律存在不足,因而以补强相关制度为宗旨而制定的。
修正案废除了对跟踪骚扰犯罪适用的“非告诉乃论罪”(须受害者表示处罚意愿方可追诉)的规定。此举是基于这样的指摘:在施害者为达成和解而接触受害者的过程中,可能实施报复性犯罪等二次伤害。新堂站杀人事件的加害者据悉在案发前曾向受害者提出和解要求,并以要求提交证据为由与其联系。
废除跟踪骚扰犯罪的非告诉乃论规定,是总统Yoon Suk Yeol在大选时的竞选承诺。法务部已于今年2月向国会提交了修正案。
修正案还规定,通过社会关系网络服务(社交媒体)等线上渠道发送短信、照片等实施跟踪骚扰,或者利用信息通信网络将对方的个人信息及位置信息等提供给第三方的行为,也构成跟踪骚扰犯罪。由此为惩治“线上跟踪骚扰”提供了法律依据。
紧急应急措施的保护对象也被扩大至跟踪骚扰受害者的同住人和家属,从而强化了对受害者的保护装置。
此外,若法院认为有必要保护受害者,即使在判决前,也可以命令加害者佩戴可进行位置追踪的电子装置。临时措施的实施期限也由最长6个月延长至9个月。
同时通过的《有关佩戴电子装置等的法律修正案》则对根据《有关惩治跟踪骚扰犯罪等的部分修订法律案》所采取的临时措施中,佩戴电子装置的执行程序细节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