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长期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的组织头目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由于这是法律规定的最高刑期之一,有舆论认为这一量刑属于罕见的重刑。


“杀猪盘”电诈主犯被判有期徒刑20年…罕见重刑 View original image

20日,首尔东部地方检察厅电信诈骗犯罪联合搜查团(团长 Kim Hosam)表示,一审合议庭以在电信诈骗犯罪组织中担任总负责人等罪名起诉的45岁金某为对象,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追缴5.7522亿韩元。其余11名共犯则被判处1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检方介绍,A某此前在中国实施电信诈骗犯罪,后被强制遣返回国。本案受害者共535人,受害金额约26亿韩元。其中一名受害者因遭受约2.8396亿韩元的损失,疑似因此选择了极端方式结束生命。


此次判决被评价为罕见的重刑。检方相关人士表示:“针对仅以单纯诈骗罪移送起诉的电信诈骗组织总负责人,我们将散落在全国各地的案件合并处理”,“适用包括一罪的惯常诈骗,按照《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诈骗罪予以起诉”。



同时其还表示:“我们基于上述情况,向合议庭积极提出应当判处重刑的意见”,“今后也将严正应对,促使对电信诈骗犯罪作出与其罪行相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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