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枸杞、白芷等中药材非法生产液态茶的企业及负责人被移交检方
食品药品安全处表示,一家食品制造企业及其代表因使用不得用于食品的韩药材制作并销售液体茶等产品,涉嫌违反《食品卫生法》,已于20日被移送检察机关。
据食品药品安全处介绍,该食品制造企业代表A某被指从韩药材销售商处购买了约2900公斤苦参、白芷、车前茶、泽泻等原料,这些原料与红参进货价相比便宜约8倍至23倍,并将其用作食品原料。食品药品安全处解释称,对于具有毒性等药理作用的韩药材,任何人都可以食用的食品不得使用其作为原料。
A某利用苦参等约2500公斤原料及其他原料,于2019年6月至去年12月期间生产了红参、天麻产品等,并向包括国军福利团在内的41家流通企业销售,金额约达49.5亿韩元。
食品药品安全处表示,对该食品制造企业实施搜查扣押时,除查获约3000公斤违法产品和4200公斤已回收产品外,还追加查获了A某隐匿的约1.97万公斤产品,合计约2.7万公斤,已全部予以销毁处理。
食品药品安全处补充称,对于调查过程中暴露出的该企业及A某涉嫌“教唆毁灭证据”等行为,已请求另行立案调查。
此外,食品药品安全处还表示,已将相关犯罪事实通报给作为该产品销售渠道主管部门的农林畜产食品部、国防部及相关地方自治团体,以便其依据各自主管法律,采取重新审查财政支持、将其排除在投标对象之外等必要措施。
食品药品安全处去年接到针对该企业的民愿举报并开展检查时,曾查获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随后,已请求主管机关作出行政处分并着手进行刑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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