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汽车蔚山工厂占厂损害赔偿判决相关评论

全国经济人联合会15日就大法院关于现代汽车蔚山工厂占领事件损害赔偿的判决表示忧虑。


全国经联会当天以Chu Gwangho经济产业本部长名义发表评论。全国经联会称:“本次判决是在限制对非法争议行为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并表示“担心今后难以保护因个别责任归属不明的共同非法行为所产生的受害者”。


全国经联会指出:“由于难以举证参与非法罢工的各个工会成员的责任范围,因罢工造成的损失只能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这将导致限制用人单位对非法争议行为唯一应对手段——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结果”。


接着补充说:“罢工一旦激化,将恶化劳资关系,扩大产业现场的不确定性,抑制企业在国内的投资,预计会对国民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去年6月在现代汽车蔚山工厂明村正门前,货物联盟组员与警察对峙的情景。联合通讯社供图

去年6月在现代汽车蔚山工厂明村正门前,货物联盟组员与警察对峙的情景。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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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联会表示:“期待今后相关审判中,为了正当保护受害者、根除暴力性非法争议行为,能够作出充分反映产业现场声音的慎重解释。”


大法院判决认为,不能向占领和静坐现代汽车蔚山工厂的劳动者一并追究共同赔偿责任,而应当根据责任程度个别计算损害赔偿金额。



大法院第三小法庭(主管大法官No Jeonghee)当天在现代汽车针对公司内部外包工会(非正式职工支会)成员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上诉审中,将原审判决中原告胜诉部分破弃并发回重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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