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标准验证时间…精算机构现状也将公示

今后,引入新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在计提责任准备金时,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外部审验。金融监管当局制定了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审验手册,并设定了标准审验时间,防止保险公司盲目压缩成本。


15日,金融监督院表示,为讨论“责任准备金外部审验改进联合工作组”制定的提高外部审验实效性的方案,已召开座谈会并就上述内容进行了讨论。


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未来应支付的保险金、退保金、保单持有人红利等应向投保人支付的负债。随着新会计准则IFRS17自今年起实施,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式更加复杂,因此有意见指出,有必要更加严格地接受来自保险精算法人等机构的外部审验。基于此,监管当局提出了上述外部审验改进方案。


首先,当局制定了可用于审验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假设适当性、责任准备金适当性以及留存收益中准备金适当性的手册。此外,还核定了为进行充分审验所需的最少时间,即标准审验时间。今后首次审验时,应根据公司规模投入2400至4600小时的审验时间,这是为了防止为节省审验费用而流于形式地进行责任准备金审验。


一直以来,有意见指出,责任准备金外部审验虽然复杂且难度较高,但与会计审计相比,投入的人力时间较少,报酬也偏低。以IFRS17的事前会计审计为例,其平均费用约为6亿韩元(约5000小时),而IFRS4精算法人外部审验的平均费用仅约5000万韩元(约1900小时)。


监管当局还决定公开能够掌握精算法人现状的指标。这是反映了这样一种意见:大多数精算法人规模较小,缺乏对公司信息的披露,导致保险公司在寻找优秀精算法人时面临困难。


当局将制定由19项指标构成的审验质量关键指标,包括销售额、人力的质与量规模、执行审验业务的适当性等。以此为标准,由韩国保险精算师协会对执行外部审验业务的各精算法人逐一进行评估,并每年在其官网上公布核心指标。此外,还将组建会计法人与精算法人之间的协商机制,就各类议题进行讨论并推动协同合作。



金融监督院副院长辅佐Cha Suhwan表示:“如果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审验未能切实到位,责任准备金可能无法得到充分计提,从而引发稳健性问题。”他并呼吁称:“以本次改进方案为基础,希望保险业界积极配合,使精算法人等机构能够以更加客观且具有实效性的方式对责任准备金进行审验。”

“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评估不能为省钱草率进行…必须确保外部核查”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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