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清圈广域铁路项目的车辆购置费国费支持比例上调了。


大田市13日表示,近日为“忠清圈广域铁路一期项目”等的车辆购置费追加争取到175亿韩元的国费。


据大田市介绍,《广域交通法施行令》(第13条第1款)规定,项目费用由国家承担70%、地方自治团体承担30%。


但目前正在推进的“忠清圈广域铁路一期项目”和“大田~玉泉广域铁路项目”的车辆购置费(共871亿韩元),在企划财政部的预可行性调查和国土交通部的基本规划中,国费支持比例被确定为50%。


为此,大田市为追加争取国费,从向“第20届总统职务交接委员会”建言开始,向国会、企划财政部、国土交通部等请求上调非首都圈广域铁路项目车辆购置费的国费支持比例。


此外,在由大田市主导、忠清圈4个市·道及大邱市等共同建言、持续说服中央政府的结果下,企划财政部于上月30日召开的总项目费审议委员会最终议决,将车辆购置费国费支持比例上调至70%。


以此为契机,大田市说明称,桂龙~新滩津间“忠清圈广域铁路一期项目”车辆购置费的国费支持规模将从313亿韩元增至439亿韩元(增加126亿韩元),而“大田~玉泉广域铁路项目”车辆购置费的国费支持规模将从122亿韩元增至171亿韩元(增加49亿韩元)。



大田市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追加 확보用于支持广域铁路车辆购置费的国费,得以实现财政健全性和项目推进弹性效果”,“大田市今后也将与国土交通部及相关地方自治团体紧密合作,努力确保忠清圈广域铁路一期项目在年内动工等,得以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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