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246亿”Keyang Electric员工被判12年徒刑终审定案
6年间挪用公款900余次
在科斯皮上市公司桂阳电机挪用公司资金数百亿韩元并被起诉的员工,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已最终确定。
大法院第3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Ahn Cheolsang)9日表示,维持原审判决,确定对因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挪用罪及违反犯罪收益隐匿规制法而被起诉的金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其持有的约42万枚虚拟货币,追缴约203亿韩元。
金某自2016年起在6年间担任桂阳电机经营支援部财务组代理,因赌博损失巨额资金,遂多次从公司名义账户向自己账户转账,共计925次,挪用公司资金合计约246亿韩元,因此被起诉。这一金额相当于桂阳电机自有资本1926亿韩元的12.7%。
金某在挪用金额中自愿向公司返还了37亿韩元,但在被捕前将约5亿韩元的虚拟货币转交给前妻保管的事实被查明,因此还以违反犯罪收益隐匿规制法嫌疑一并被起诉。
桂阳电机因金某的犯罪事实曝光,一度被暂停股票交易,但在去年7月中旬恢复交易。
一审称:“公司遭受严重损失,大部分损失尚未得到弥补,公司请求对被告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二审也维持一审判决,认为“综合考虑整体犯罪经过和损失金额,罪质极其恶劣,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至今仍未恢复,因此请求对被告严惩”,作出同样判决。大法院也认为下级法院的判断并无不当。
另一方面,金某在民事诉讼中亦告败诉,被判应向桂阳电机赔偿约208亿489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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