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交通部8日表示,将与农林畜产食品部和海洋水产部共同编制《全国空置房现状调查统一指南》,并向全国地方自治团体下发。


此前,由于城市与农渔村在空置房产生原因、整治方向等方面存在差异,地方自治团体在开展空置房现状调查和制定整治计划时面临困难。此外,空置房数量与统计厅人口住房普查结果认定的空置房数量之间也存在差异,导致出现混乱。对于城市和农渔村而言,除去未售出住房等,只要是1年以上无人居住或使用的住房就被归类为空置房;但在统计厅调查时点,只要是无人居住的住房,包含新建、买卖、未售出等在内的临时性空置房也被计入其中。


为此,三个部门共同推进了“为重构空置房管理体系而进行的制度改善研究”,统一了空置房的判定标准和评估项目,并构建全国空置房监测体系,为准确掌握空置房现状、推进系统化整治奠定基础。


三个部门将通过空置房现状调查,按“利用·管理·整治”三类等级划分空置房信息,并在6月前整合建设空置房信息系统,向全国提供空置房现状、各市郡统计等定制化信息。



国土交通部计划与相关机构紧密协作,系统掌握各地方自治团体的空置房现状,并进一步推动实现对空置房的高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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