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打击电信诈骗减量指标…全力应对民生金融犯罪
金融机构首席合规官座谈会

韩国金融监督院金融消费者保护处处长(副院长)Kim Miyoung 8日表示,将致力于在检查强化消费者保护体系等方面发力,使“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文化在金融公司整体业务中扎根。


Kim副院长当日上午在金融监督院与银行、储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卡公司等各金融公司的消费者保护总负责人(首席消费者保护责任人,Chief Consumer Officer,CCO)举行座谈会时表示:“消费者保护尚未在各金融公司内部真正成为组织文化。”


金融监督院将“强化对消费者保护体系是否实际运转的检查”“全力应对非法私人金融等民生金融犯罪”“强化为减少金融纠纷的事前预防活动”“在应对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强化消费者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能力并支持理性金融生活”等,选定为五大重点课题。


Kim副院长在谈到金融公司的消费者保护体系时表示:“虽然说明义务大幅强化,但有舆论指出,反而被当作金融公司的免责手段加以利用”,“将与金融委员会及业界一道,推进制度改进,营造有利于消费者理解的说明环境”。


为此,她表示,在开展消费者保护实态评估时,将重点检查为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所必需的消费者保护装置是否切实发挥功能,以此引导改进。Kim副院长指出:“根据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说明义务目前更侧重于取得‘签名’,而非确保消费者真正理解”,“今后将营造有利于消费者理解的产品说明环境。”她接着补充称,将及时共享金融消费者保护处的投诉及销售分析信息,反映到监管和检查工作中,并共同开展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董事会或经营层面谈及现场检查。


金融监督院还计划全力应对以弱势群体为对象的民生金融犯罪。为此,将运营至今年10月的“非法私人金融特别根除期”,并设立“虚拟资产关联投资诈骗举报中心”,对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资诈骗予以严厉打击。同时,还将制定“指标”,以评价金融公司自发减少电话诈骗(语音钓鱼)的努力。


Kim副院长表示,还将强化与数字化转型相关的消费者保护。金融监督院将检查存贷款中介平台等是否具备符合消费者利益的算法条件,使用条款是否拟定得当等。此外,还将强化为减少金融纠纷的事前预防工作,评选优秀案例后发布在金融监督院官网上,并引导金融公司开发共赢型金融产品。



Kim Miyoung 金融监管院副院长:“强化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体系检查”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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