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强化饲养人义务的《动物保护法》修订生效,井邑市开始着手营造成熟的伴侣动物文化。


据市里7日消息,为了规定对动物生命保护和安全保障的责任,《动物保护法》已于今年4月27日修订并施行。

井邑市:请了解修订后的动物保护法全部内容【图片由井邑市提供】

井邑市:请了解修订后的动物保护法全部内容【图片由井邑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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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伴侣动物经营设施(进口、销售、殡葬业等)已由登记制改为许可制,如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从事相关经营,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饲养人的义务也得到强化。饲养人外出时必须为伴侣动物佩戴牵引绳、胸背带等移动控制装置,使用运输工具(犬笼等)时必须安装锁闭装置。


此外,出生满2个月以上的伴侣犬必须以植入式或外置式方式进行动物登记,如违反规定,第一次将被处以20万韩元、第二次40万韩元、第三次60万韩元的罚款。


伴侣动物相关信息(所有者变更、地址变更、是否进行绝育手术等)如有变动,也必须在1个月内申报变更,如未履行,将被处以50万韩元以下罚款。


同时,为预防犬只咬人事故,伴侣犬与饲养人一同外出时,牵引绳长度必须控制在2米以内。


市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营造伴侣动物与人共同和谐、幸福生活的环境,需要饲养人细致的管理和付出。”



井邑=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记者 Kim Jaegil baekok@asiae.co.kr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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