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4日,在有13万人参加的“民众总起义”集会中,有51名集会参加者因妨碍公务罪被带走。在这一过程中,约有100名警察受伤,而在示威一方,一名在警方镇压过程中被高压水炮击中的农民Baek Namgi死亡,此次事件被视为典型的激烈示威。一年后的2016年10月末开始的要求朴槿惠总统下台的烛光集会则截然不同。直到次年3月共举行了20次,累计有1600万人次参加,但并未发生暴力事态等激烈示威。当然,警方也没有采取驱散示威队伍等应对措施。


记者在这一时期的2015年3月26日至2016年12月25日,作为义务警察在首尔警察厅第3机动团服兵役。作为机动团的一员,经历了无数次集会·示威(集示)现场,有一些切身感受。镇压方式大体上是由集示参加者决定的。


这源于韩国警方“忍耐式镇压”的基调。所谓忍耐式镇压,是指以“人墙”方式进行警戒,要求自发解散等,以被动姿态管控集示的方法。即便是并不严重的违反集会示威法行为,也多以提醒和劝导代替法律执行。还会对警员进行教育,即使示威者当面吐口水也不得还击。夏日里,站在现场,连擦拭顺着全套防暴服头盔往下流的浓痰都做不到的记忆,至今依然清晰。


在警方决定重新引进用于镇压示威的辣椒素喷剂后,社会上出现了反对声音。共同民主党代表Lee Jae-myung于本月1日批评称:“辣椒素喷剂、高压水炮等本应被扫进历史尘埃的遗物正在复活”,“反民主主义的暴行不再被容许”。


然而,镇压的性质并不取决于警方。无论是在被批评为过度镇压的民众总起义事件,还是在被评价为开启和平示威新篇章的烛光集会中,警方的原则并无二致。不同之处仅在于集示参加者的违法行为程度。



警方强化镇压装备,并不意味着要一味转向不讲道理的强硬镇压路线。指责警方对非法行为进行严正应对,并非正确的思路。只要市民社会推动形成成熟的集会文化,使得没有必要动用强力镇压装备即可。我们的社会已经有通过合法、和平集会达成目标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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