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A承担雄东腹地地基下沉维修工程费用的60%
釜山港湾公社(BPA)于本月1日在大韩商事仲裁院釜山支部与雄东后方用地入驻企业21家签署了地基下沉修复工程的协议书。
釜山港新港雄东后方用地入驻企业于2021年10月向BPA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其分担因地基下沉造成的建筑物受损修复工程费用,就修复工程费分担比例和工程实施方案等事项申请仲裁,并迄今为止进行了7次审理。其后,在当天举行的第7次审理中以和解裁决方式画上句号。
BPA作为公共机构,为履行公益性职责,积极与后方用地入驻企业召开实务协商会,并达成协议,同意分担今后发生的修复工程费用的60%。
修复工程今后将在继续使用相关建筑物的入驻企业责任下实施,但考虑到入驻企业的经营状况和BPA的预算等因素,预计将分三年分期开工。
此外,对于入驻企业在申请仲裁之前自行实施的修复工程费用,BPA与入驻企业也将共同通过外部咨询确认其合理性后,按照约定分担比例进行分担。
BPA相关负责人表示:“釜山港湾公社与入驻企业通过共计8次实务协商,彼此积极沟通并作出让步,最终得以达成协议。我们将尽快结合各企业的紧迫性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开工时间,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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