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亟需为尖端产业投资注入引子…也应允许现金退税
LG能源解决方案从美国政府以现金形式获得了1003亿韩元的补贴,相当于其第一季度营业利润(6300亿韩元)的六分之一。这全部都是美国纳税人缴纳的税金。预计LG能源解决方案今年将获得的美国税金支持将达到8000亿韩元。预计明年将增至1.7万亿韩元,2025年将逼近3.3万亿韩元。
美国正在实施的《通胀削减法案》(IRA)中包含了为吸引电池等下一代产业制造设施而设立的“先进制造业税收抵免(AMPC)”条款。其方式是,对在美国境内生产并销售的电池模块,按每千瓦时45美元(约5.94万韩元)的标准发放补贴。也就是说,用现金作诱因,要求企业在美国从事先进产业。
新冠疫情之后,世界迎来了大转型期,以美国为起点,各国纷纷全力投入培育先进产业。不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也争相积极推销自己,以便在本地培育下一代产业。“现金退税(Direct Pay)”等制度正是其中之一。其最大优点在于,企业可以完完整整享受税收抵免所带来的经济效果和收益。
那我国的情况如何呢?按照现行法律,企业若要享受法人税抵免优惠,必须先实现营业利润。如果没有利润,就不会被征收法人税,自然也就无从抵免。对于投资新业务的企业来说,在其实现盈利之前,税额抵免优惠名义上存在,实际上却形同虚设。
“企业是为了追求利润而投资,为什么要把我缴的税给企业?”这种反企业情绪也十分普遍。过去对我国财阀企业“章鱼式扩张”、面向总裁家族的支配结构等方面的社会批判,在一定程度上至今仍然有效。然而,时代在变化,随着社会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的关注度提高,企业本身也在发生变化。是否应当把企业视为社会的重要成员,帮助其做得更好,并共同分享由此产生的成果?
近期,执政党提出了这样一项法案:对于在国家战略技术投资中未能实际享受税额抵免优惠的企业,改为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虽然动作稍显迟缓,但这一为促进企业投资而作出的改变仍然令人欣慰。期待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积极讨论,在考虑到引领关系国家增长的核心技术投资企业所承担的国家和社会角色的前提下,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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