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713个冒名账户…洗白黑金6.5万亿
向从事网络赌博、电话诈骗等犯罪组织出借“人头账户”,非法获利约4.5亿韩元的一伙人被警方抓获。
首尔警察厅强力犯罪搜查队1日表示,因涉嫌组建犯罪团伙、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和妨碍公务等罪名,抓获了以30多岁后段总头目李某为首的11人,其中5人已被拘捕并移送检方。
警方称,这伙人自2016年6月2日至去年3月22日,以家人和熟人的名义设立了152家空壳公司,再以公司名义开设了713个人头账户,供犯罪组织使用,并收取费用。每个账户每月租金在180万至200万韩元之间,犯罪收益约达4.5亿韩元。
租用这些人头账户的犯罪组织共洗钱约6兆4500亿韩元。另有62人以每月20万至60万韩元的代价出借账户及公司名义,也因涉嫌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和妨碍公务被移送检方。
总头目李某将组织成员分工为管理成员的管理负责人、招揽出借名义者的招募人员、负责设立公司和办理账户的现场负责人等。据悉,他们为躲避侦查,将房车当作办公室使用,并只在熟人之间物色账户名义人。还使用Telegram和微信等境外社交软件、化名以及“黑手机”,并以1至3个月为周期更换手机。
据悉,这伙人甚至还准备了应对警方调查的操作手册,以及为争取轻判而撰写的反省书模板,以防出借名义者被捕。
警方有关人士表示:“以空壳公司名义开设的人头账户主要提供给犯罪组织使用,不仅会大量制造普通民众的受害案例,也会使追踪和追回犯罪所得变得更加困难”,并提醒公众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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