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介绍司机并租车……不构成运输业务”

曾因“非法电话叫车营业”争议而备受关注的网约车服务“Tada”的前任和现任经营层被最终判决无罪。


被指“非法运营电话出租车”争议的Tada前代表Lee Jaewoong等人无罪最终确定 View original image

大法院第3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Oh Seokjun)1日就前Socar代表 Lee Jaewoong、作为Socar子公司兼Tada运营方的VCNC代表 Park Jaewook,以及Socar和VCNC两家法人,因被控违反《旅客汽车运输事业法》一案的上诉审,维持二审无罪判决,最终确认无罪。


Tada是一种通过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呼叫配有司机的11座厢式车的服务。其运营方式为:作为Socar子公司兼Tada运营方的VCNC向Socar租赁车辆,再连同司机一并转租给顾客。


检方认为,Tada服务属于《旅客汽车运输事业法》所禁止的“非法电话叫车营业”,因此将前代表等人提起公诉。


前代表一方则辩称,Tada服务并非运送旅客,而是“带司机的租车”概念,因此并未违反法律。


在审判中,争议焦点在于,如何从法律上评价Tada用户通过Tada应用向Socar请求并使用厢式车的行为。


一审法院认为,Tada服务属于在用户与Tada之间订立厢式车租赁合同的租车服务,因而判决被告人无罪。


二审同样认为:“Tada服务可以视为包含原本即被允许的司机介绍在内的汽车租赁(租车服务),不能视为有偿运送旅客”,“该服务仅是向事先预约车辆使用的特定会员介绍司机并出租汽车,无法即兴响应在路边临时招车的不特定人群的要求,因此不能认为是用汽车运送不特定多数旅客。”



大法院也认为,下级法院关于Tada并非从事有偿运送旅客的旅客汽车运输事业,而是通过介绍司机进行汽车出租的判断是正确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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