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养老金运用监管改善…放宽DC·IRP利益冲突限制并引入年金型产品
预告修订案立法:放宽退休养老金运营监管
金融委员会将于下月2日前就《退休养老金监督规定》修订案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案内容包括:合理化不同退休养老金制度的运用监管,支持退休人员以年金形式而非一次性方式领取退休养老金,并强化对经营机构不当营业惯例的规制措施。
金融当局决定推进一项方案,在将于5月启用的“大换贷款”基础设施中,到年底前纳入住房抵押贷款(房贷),9日,在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大楼金融委员会走廊内,相关人员正忙碌穿梭。金融当局表示,将构建一款“大换贷款”平台,使民众能够一目了然比较金融圈贷款利率并便捷转换,以减轻房贷利息负担。摄影=尹东柱 记者 doso7@
View original image首先,金融委员会计划合理化由劳动者自行运作的确定缴费型(DC)和个人型退休养老金账户(IRP)的利益冲突监管。例如,A汽车公司职工B先生此前因利益冲突监管限制,其IRP账户中最多只能将A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配置10%,今后该上限将提高至30%。考虑到DC型并未完全摆脱经营机构的影响,上限将设为20%。至于确定给付型(DB),由于由用人单位直接运作,一直以来对用人单位集团公司发行证券的配置有所限制。
在DB型中,投资同一人发行的特殊债和地方债时,其投资上限将由现行按积立金的30%上调至50%。这是基于这样的判断:DB型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退休给付水平均已事先确定,因此,使未来应支付的退休给付与退休养老金积立金的现金流相匹配至关重要。金融委员会资产运用课课长 Ko Youngho 表示:“美国、英国等主要养老金先进国家的DB型退休养老金中,债券配置比例接近50%,并以资产负债管理(ALM)为基础进行运作,但我国则过度集中在本金和利息有保证的保险、结构性债券(ELB)等产品上”,“通过本次措施,将把优质长期债券纳入投资组合,推动运用机构积极采用基于ALM的运用策略。”
同时,还将扩大可将退休养老金积立金100%配置其中的产品范围。根据《劳动者退休给付保障法实施令》,目前仅对“本金利息保障型产品”和“降低投资风险的产品”允许100%配置。今后将在“降低投资风险的产品”范围内,新增以国债和货币稳定债等为担保的隔夜回购协议,以及短期金融集合投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MMF),并将债券混合型基金的股票配置上限由现行40%上调至50%以下。
在IRP方面,将引入“保本型绩效分红保险”,以便退休劳动者可以年金形式提取积立金。目前,多数退休人员以一次性方式领取退休养老金,以年金形式领取的比例仅为7.1%。Ko课长表示:“老年阶段稳定的现金流入非常重要,因此有必要通过政策性激励,引导劳动者选择年金形式领取”,“该产品的构想是:将所缴保险费投资于绩效分红型产品,如产生运用收益,则根据运作业绩额外支付一段期间的年金。”即便出现运作损失,也会设定最低水平,保证一定金额。与形式相似的变额年金不同,该产品不收取业务费用,仅收取低于变额保险水平的手续费。
当局还将整顿本金利息保障型产品市场中存在的不当营业惯例。原本仅适用于退休养老金经营机构的披露义务,今后也将适用于非退休养老金经营机构(仅销售产品的机构)提供的本金利息保障型产品。根据修订案,非退休养老金经营机构也必须在每月1日之前至少3个营业日,披露次月适用的利率。
利用手续费提供变相高利率本金利息保障型产品的行为也将被禁止。迄今为止,部分退休养老金经营机构将手续费当作补贴来使用,设计出高利率存款等产品,并只独家提供给部分大型企业的DB型退休养老金。然而,由于这类产品仅向部分企业提供,且收益率归属于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今后此类行为将被禁止。
关于结构性债券(ELB)的监管也将加强。此前,部分证券公司为规避本金利息保障型产品的监管,将ELB纳入组合,利用实质上保障本金和利息、但在监督规定上却不被归类为本金利息保障型产品的结构。根据现行监督规定,一旦被归类为本金利息保障型产品,就要适用披露义务、禁止收取手续费、禁止销售自家产品等一系列监管。因此,今后将全面禁止私募结构性债券的销售,并对保本型结构性债券同样适用本金利息保障型产品的监管规定。
金融委员会将就修订案征求至下月2日的意见,之后经证券期货委员会及金融委员会表决通过,计划于第三季度内实施本次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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