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60多岁出租车司机滋事并殴打员工,被判4个月监禁

一名四十多岁的喜剧演员因认为自己被拒载,对出租车司机大肆辱骂并在车内撒泼闹事,被以相关罪名起诉后,一审被判处实刑并当庭收押。


据联合新闻社28日报道,近日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庭的法官Choi Haeil,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殴打驾驶员)、殴打、侮辱等罪名,对以不拘留状态被起诉的A某(43岁)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


A某被控于去年3月29日凌晨,在京畿道龙仁市一处道路上,乘坐上由60多岁司机B某驾驶的出租车后排座位时,一边辱骂一边多次用脚猛踢副驾驶座,对B某实施威胁性行为并进行恐吓。当时,他在准备乘坐出租车时,看到B某没有在自己面前停车而是驶过后在稍远处停车,便认为自己遭到了拒载。于是他走到出租车停靠的位置上车,随后实施了上述撒泼行径。

水原地方法院全景图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水原地方法院全景图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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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A某还被控殴打并侮辱其所经营的娱乐经纪公司中一名五十多岁的员工。他被指于同年3月18日,在位于京畿道龙仁市处仁区的自己办公室附近,用相机支架击打这名五十多岁员工C某的右臂,甚至还投掷禁止停车用橡胶锥筒和石块。当天,A某还在众目睽睽之下对C某辱骂称:“要举报就去举报,XX。”



法官Choi Haeil表示:“被告因同类犯罪多次受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也曾擅自不到庭,即便处于累犯期间仍未自我约束,其罪责重大。”但同时指出:“酌情考虑到被告对本案犯罪的主要事实关系予以承认,并表现出似乎在反省的态度,以及其对被害人实施有形力的程度和方式看上去并非特别严重等因素。”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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