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福祉部表示,关于由国家全额负担分娩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医疗事故赔偿财源的《医疗事故受害救济及医疗纠纷调解等相关法律》(医疗纠纷调解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已于25日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不可抗力分娩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是指对于在分娩过程中即使医务人员已尽到充分注意义务,但仍不可抗力发生的分娩医疗事故,由韩国医疗纠纷调停仲裁院向患者支付最高不超过3000万韩元赔偿金的项目。
此前,不可抗力分娩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的财源中,国家承担70%,具有分娩实绩的保健医疗机构开设者承担30%。对此,政府曾作为必需医疗支持对策之一,发布了扩大国家在该赔偿项目财源中分担比例的方案。
Lee Hyeonghyun 保健福祉部保健医疗政策官表示:“今后修正案在本会议通过后,期待能够缓解因医疗纠纷负担导致的分娩医疗机构减少现象,以及产科妇科住院医生敬而远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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