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已通知新韩银行的柬埔寨当地法人——新韩柬埔寨银行,要求其就金融事故相关事项强化内部控制。


20日据金融监督院消息,通过对新韩柬埔寨银行的检查,指出了4项经营注意事项,包括:强化与金融事故相关的内部控制、强化审计及风险管理业务的独立性、强化金融事故相关内部控制、强化损失吸收能力等。


调查显示,新韩柬埔寨银行未单独制定防范金融事故对策,也未落实由总部制定的强制休假、轮岗等防范金融事故措施。还有与金融事故应对无关的部门受理金融事故,在知悉金融事故发生后,时隔6个月才向总部报告的案例。


截至去年9月底,新韩柬埔寨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水平不足,包括法人代表在内的所有管理层均对审计、合规监察、风险管理业务进行业绩评价,被认定业务独立性不足。


新韩银行自2007年9月进军柬埔寨以来,一直在首都金边主要地区构建营业网络。



金融监督院向新韩柬埔寨银行发出“注意金融事故”通报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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