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庆北道议会国民力量党金泉选区议员 Jo Yongjin 代表提出的《庆尚北道教育厅设施工程缺陷管理支援相关条例案》于本月9日在本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各教育机构在推进设施工程时有望防止工程质量不良,并借此契机建立起能够进行实效性、效率性缺陷管理的系统。


从条例的主要内容来看,规定了关于设施工程缺陷管理的教育监(教育厅厅长)的职责、条例的适用范围、缺陷检查及指导监督、缺陷管理支援系统的构建与运行·功能、缺陷管理支援系统的维护与管理、以及对设施工程缺陷检查明细进行统计及信息公开等事项。

庆尚北道议会议员 Jo Yongjin

庆尚北道议会议员 Jo Yong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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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契约法施行令》第69条和第70条规定,在缺陷担保责任期间,每年应定期进行2次以上的缺陷检查。


然而,根据庆北道议会议员 Jo Yongjin 从庆北教育厅获取的资料显示,过去3年间,庆尚北道教育厅及23个教育支援厅共计3033件设施工程(工程金额8417亿韩元)的法定缺陷检查件数为9546件,但实际实施的缺陷检查仅为7210件,法定缺陷检查的办理比例仅为76%。


资料还显示,在道内23个教育支援厅中,法定缺陷检查件数与实际缺陷检查实施件数的比率仅在60%区间的机构就有4个,分别是庆北教育厅设施科、庆山、奉化、金泉等;而比率在70%区间的机构则有12个。


庆北道议会 Jo 议员表示:“由于教育厅未能对其发包的设施工程依法开展充分的缺陷检查,导致错失免费缺陷维修处理的机会,出现了改造维修预算被浪费的案例。为减少此类情况,并构建能够对设施工程缺陷进行系统化管理的体系,提供制度依据,因此提出了本条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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