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14日表示,将合理制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评价及报告标准。


金监院着手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评估和报告标准 View original image

此前,由于《关于外部审计及会计等的规定》修订,金融监督院得以制定关于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评价及报告的指引。对此,金监院表示,将改善此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基准标准以自律规章方式运行、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


此外,为了提升企业经营者等的责任意识、引导制度运行更加扎实、并在对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时作为基准标准加以运用,金监院计划制定评价与报告指引。


为制定评价·报告指引,金融监督院为从现行自律规章中筛选并明确必备事项、确保作为基准标准的客观性,组建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实务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金融监督院(1人)、相关机构(2人)、学界(2人)、会计业界(3人)、企业方面(3人)等共11人组成。评价及报告指引将通过咨询委员会审议和会计审议委员会决议等程序,广泛吸收专家意见,并通过客观程序进行制定和修订。


本月12日召开了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评价·报告指引的制定方向。考虑到上市公司迄今为止一直按照现行自律规章构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并准备审计,决定原则上维持现行基准标准的内容。同时,将把法律法规要求事项反映到评价、报告指引中,对核心程序的表述方式进行尽可能简洁、明确的修改,以清晰呈现企业应当遵守的原则。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制定方向展开讨论开始,将经过2~3次讨论及意见征求程序,力争在第三季度内最终确定评价·报告指引。”他还说明称:“我们将围绕必需的评价·报告方法及程序展开讨论,并检视在制度运行过程中频繁被提及的问题中具有重要性的事项是否需要纳入指引,从而制定出评价·报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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