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议员 Kang Suhun 提交的《条例部分修正案》在本会议上通过

光州广域市将把共同住宅质量检查对象,从原先的300户以上的共同住宅,扩大到30户以上并予以实施。


11日,据光州广域市议会消息,由议员 Kang Suhun(西区1、共同民主党)代表提出的《光州广域市共同住宅质量检查团运营条例部分修正案》已在第316次临时会第6次本会议上获得通过。


姜秀勋 光州广域市议员。

姜秀勋 光州广域市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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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正案将共同住宅质量检查团的检查对象“扩大为30户以上的共同住宅”,并据此运营检查团。


“共同住宅质量检查团”是由民间专家代替入住者,依据总统令的规定,对共同住宅的建筑、结构、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就主要缺陷和瑕疵提出整改建议和提供咨询的制度。


光州市根据本次条例修订,将原先依据《住宅法》施行令第53条之5,仅限于300户以上共同住宅的质量检查,扩大到30户以上的小区也可以实施,有望最大限度减少瑕疵纠纷并提升居住水准。


议员 Kang Suhun 表示:“这是在光州华亭洞 IPark 坍塌事故之后,为了市民安全而制定的条例”,“期待以修订后的条例为基础,在共同住宅质量检查对象上不留空白,光州广域市能够积极施政,切实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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