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地方选举前夕,因在选区内教会奉献金钱、被控涉嫌进行捐赠行为而被移送审判的仁川瓮津郡守 Moon Gyeongbok(68岁),在一审中被判处罚金90万韩元,从而躲过了当选无效的判决。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5庭(审判长法官 Ryu Hojung)11日在宣判公判中,以违反《公职选举法》罪名,判处被起诉的文郡守罚金90万韩元。


根据《公职选举法》,若对民选公职人员以违反《公职选举法》为由作出的罚金100万韩元以上刑罚判决生效,则其当选将被视为无效。


合议庭表示:“在公开场合向教会奉献金钱,属于《公职选举法》所禁止的捐赠行为”,“被告此前与教会牧师交换意见等情形来看,应当已经认识到奉献金钱可能构成被禁止的捐赠行为”。


合议庭接着指出:“被告仍在就记名奉献方式的正当性与违法性进行争辩,令人担忧其是否会再次实施同类行为”,但同时也说明量刑理由称:“金额较小,难以认定超出通常奉献的范围,并且考虑到其在受到选举管理委员会指正后进行了纠正等情节”。


仁川瓮津郡守 Moon Kyungbok

仁川瓮津郡守 Moon Kyungbok

View original image

此前,检方在上月举行的结案公判中,曾求处文郡守罚金200万韩元。


文郡守被控在去年地方选举前的1至5月,以奉献名义向仁川瓮津郡内4家教会捐赠共计51万韩元,而被不拘留起诉。



根据《公职选举法》,候选人或有意成为候选人的人不得向选区居民或选区内团体等进行捐赠行为。但宗教人士平日向自己常去的教会、圣堂、寺庙等场所进行通常性的奉献行为,则被排除在被禁止的捐赠行为之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