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医A某获刑2年、缓刑3年
法官:“已认罪并达成和解予以考量”
一名在高中进行口腔检查时猥亵19名女高中生的60多岁牙科医生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
据多家韩国国内媒体报道,10日,大田地方法院天安支院第1刑事部(审判长 Jeon Gyeongho)以违反《儿童及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法律》罪名,判处未被拘捕起诉的牙科医生A某(67岁)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大田地方法院同时命令A某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
此前,A某被指控在去年于一所高中进行口腔检查期间,对19名女学生实施包括触碰膝盖在内的强制猥亵行为,因此被移送审判。
A某否认指控,称自己不记得有过不必要的身体接触。
另据悉,他已与19名受害学生中的14人达成和解,并就剩余5人向法院提存赔偿金,请求从轻处理。
所谓“提存”,是指在暴行、伤害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无法直接向被害人支付其提出的赔偿,导致无法达成和解时,为了表达一定诚意并据此争取减轻处罚,而向法院缴纳相应金额的制度。
合议庭表示:“从犯罪次数和经过,以及学生们应当感受到的性羞辱感来看,被告的罪质并不轻。”但同时也说明量刑理由称:“考虑到其事后承认犯罪事实并达成和解,以及猥亵程度不算严重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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