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王”团伙被按犯罪组织罪处理…系全租诈骗首例
在全租诈骗案件中,所谓“建筑王”团伙首次被适用犯罪团体组织罪。
仁川警察厅反腐败经济犯罪搜查1科10日表示,计划以涉嫌诈骗等罪名将建筑业者A某(61岁)等51人移送检方。
A某等人被指控自2021年3月至去年7月期间,在仁川弥邹忽区一带的公寓和多户住宅等共533套共同住宅中,从承租人处收取全租保证金共计430亿韩元并据为己有。
警方在全部51名嫌疑人中,对包括A某在内的18人追加适用犯罪团体组织嫌疑。
这些人分别担任名义房东、中介辅助人员、资金管理负责人等职务。对实施全租诈骗的团伙适用犯罪团体组织罪尚属首次。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A某为开展自己的租赁业务,以多名公认中介师名义经营5至7处公认中介事务所,并让这些事务所专门负责中介其名下住宅。
他还将组织划分为统筹公认中介事务所的中介团队、住宅管理团队、企划公务团队等,并向隶属于中介团队的公认中介师等人发放工资和按签约情况计算的绩效奖金。
在此过程中,公认中介师隐瞒了房屋实际所有人为A某的事实;调查显示,自去年1月起,尽管多处住宅已开始进入拍卖程序,他们仍未将此情况告知承租人,继续签订全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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