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通过运营点对点方式的虚拟角色网站、以能够获利为名欺骗会员的运营者,其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已被最终确定。
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审判长 Lee Dongwon 大法官)7日表示,因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诈骗罪)等被起诉的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原审判决已被最终确认。
A某向会员销售三种虚拟角色,并宣传称,只要持有满3天,就可以根据公司的匹配系统,以分别12%、15%、18%的收益率将角色转卖给其他会员。
但由于在角色价格达到一定金额时必须对角色进行拆分,从而导致角色数量不断增加,这一结构决定了,从长期来看不可能持续招募新的会员来购买源源不断被拆分出来的角色。
尽管如此,A某仍欺骗会员称,只要购买角色并持有一定期限后再以更高价格卖给其他会员,就能获得长期收益,将本应由公司承担的收益金支付负担转嫁给了会员。
此外,他还通过以他人名义开户的账户注册的账号直接参与角色交易,伪装成普通会员之间的交易以招揽会员,并侵占销售款和交易手续费。
经查明,A某通过上述方式,给64名受害者共造成约70亿韩元的巨额损失。
一审和二审认为:“被告人明知该平台在结构上缺乏可持续性,却仍向受害者宣传称,可以用公司资金回购并销毁角色的方式获取收益”,遂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最高法院也认为下级法院的判断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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