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州·仁川·平昌·釜山·丽水,实施期限延长3年
“投资基准金额”上调至10亿韩元
法务部1日表示,将把济州、仁川等5个地区的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实施期限延长3年,并将投资基准金额上调至10亿韩元。
房地产投资移民是指,对在法务部长官指定并公告的地区内旅游、休闲设施等项目投入一定资本的外国人,赋予其经济活动不受限制的居住(F-2)资格,并在其维持投资满5年时,赋予其永久居留(F-5)资格的制度。
首先,法务部决定将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更名为“旅游·休闲设施投资移民制度”。法务部解释称,鉴于原有“房地产投资”这一名称存在负面观感,为了凸显制度的本来宗旨,决定进行更名。
另外,除部分地区外,投资基准金额在10年以上一直未作调整,未能反映地价上涨率,且相较于居留方面的优惠,投资金额被批评过低。为此,将综合考虑相关地区的地价涨幅等因素,并使投资基准金额与在韩国社会定居所能获得的“居住”“永久居留”资格等优惠相匹配,决定上调投资基准金额。
同时,将济州、仁川(松岛·永宗·青罗)、釜山(海云台·东釜山)、平昌(Alpensia)、丽水(庆道)地区的实施期限延长3年。这是综合考虑近期新冠疫情及国际经济衰退等因素作出的举措。
不仅如此,法务部还计划为改进迄今为止被指出的诸如通过投资移民取得永久居留权后立即收回投资款等问题,加强投资移民永久居留资格的相关条件。
依据现行法律,永久居留资格还关联到地方选举的投票权,因此存在仅凭一定期限的资本金投资就过于轻易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忧虑。为此,法务部计划通过研究强化居住期限等改进方案,对该制度进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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