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投资协会28日表示,为提升首次公开募股(IPO)市场的健全性等,已通过自律规制委员会决议,修订了《证券承销业务等有关规程》(下称“承销业务规程”)及《首席主承销业务等示范标准》(下称“示范标准”)。


此次修订的承销业务规程的主要内容,是为杜绝虚假申购而引入主承销商对缴款能力的确认方法。即按每一笔参与询价的自营资本、配售参与等项目,由机构投资者提交参与询价的各单独委托财产资产总额之合计数,由此进行确认。


对超出自身缴款能力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将予以不利处理。修订内容还包括:延长对风险投资企业投资信托和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信托的公开发行股票优先配售措施;扩大与科斯达克(KOSDAQ)股票相关的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信托优先配售比例(由5%提高至10%,但风险投资企业投资信托则由30%下调至25%);以及对违反限售承诺的失信询价行为的制裁规定进行部分整顿等。


与此同时,修订后的示范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为充实询价环节,将询价期限延长至5个以上营业日 ▲为扩大机构投资者的限售承诺惯例,确立对作出限售承诺者优先配售的原则 ▲为强化询价的价格发现功能,增设对未填写价格的机构投资者给予不利处理的依据等。


在修订的承销业务规程和示范标准中,与缴款能力确认等提升IPO市场健全性相关的事项,将自今年7月1日之后首次提交的证券申报书起开始适用。关于科斯达克市场IPO及增发中风险投资企业投资信托和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信托的配售比例变更,将自明年1月之后首次提交的证券申报书起开始适用。


为提升业界对承销业务规程及示范标准修订内容的理解,韩国金融投资协会将面向主承销业务实务负责人等举办说明会,并计划发放实务问答集(Q&A)。



韩国金融投资协会自律规制本部长 Lee Bongheon 表示:“此次制度变化有望成为提升IPO市场健全性、恢复投资者信任的契机”,并嘱托称:“预计今后IPO市场的泡沫将有所消退,希望大家将其理解为市场走向正常化的过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