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确保超过6.6万㎡用地、获得逾50%居民同意

在选址地区投入逾1000亿韩元 建设居民福利设施等支持

光州广域市(市长 Kang Gijeong)表示,25日已就建设规模为650吨的环保资源回收设施(焚烧设施)发布了选址方案决定及公告,正式启动公开征集候选址的程序。


资源回收设施(焚烧设施)是为应对到2030年可燃生活垃圾禁止直接填埋和“垃圾在产生地处理”原则,并强化光州市自身处理能力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光州市自去年起通过相关服务项目对设施规划等进行了审查。


光州市公开征集资源回收设施(焚烧)选址候选地 View original image

申请候选址须为可确保用地面积在6.6万平方米以上(以自然绿地区域为基准),且不受土地利用规划限制的区域。


报名主体可为在申请用地边界300米范围内取得居民登记在册户主50%以上同意的自治区、个人、宗族代表、团体等。希望参与公开征集者须在6月23日前备齐相关材料,前往光州市资源循环科现场提交申请。


光州市为提高居民接受度,计划向周边地区等提供1000亿韩元以上的支持。将投入600亿至800亿韩元建设公益性便利设施,并推进包括500亿韩元在内的特别支持,用于居民夙愿项目和向选址自治区的转移支付。


此外,如有希望承接设施的村庄等提出申请,市政府还将推进上门说明会以及赴其他地区先进设施的考察。通过介绍其他地区案例等,消除市民疑虑,分享设施必要性和安全性方面的信息,以最大限度提高居民的接受度。


光州市计划在上半年内组建选址委员会,并根据候选址申请结果,综合考虑候选址可行性调查、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经由选址委员会最终确定建设地点。


一旦确定选址,将制定包括公益性便利设施在内的基本规划,并依次推进设计、施工等相关行政程序。


有关选址方案决定及公告的内容可在光州市官方网站上查询,咨询请联系光州市资源循环科资源设施组。


资源循环科科长 Son Inkyu 表示:“资源回收设施(焚烧设施)的建设是强化城市环境能力和实现碳中和的重点项目”,并称“将以透明、公正的方式推进选址工作,并将对承接设施的地区给予充分支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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