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行人必须先停车
警方自22日起正式展开严查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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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化右转规定为核心内容的《道路交通法施行规则》修正案的劝导期将于21日结束。由此,警方将从22日起正式开展针对右转未临时停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关于车辆右转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7月和2024年1月两次修改,驾驶人需格外注意。乍一看较为复杂,但核心要点是:看到红灯和行人时,先停下再说。


指导期内的上个月21日上午8时50分左右 首尔麻浦区弘大入口站十字路口 一辆车辆在前方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 未作短暂停车便右转行驶。/照片= 记者 Choi Taewon skking@

指导期内的上个月21日上午8时50分左右 首尔麻浦区弘大入口站十字路口 一辆车辆在前方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 未作短暂停车便右转行驶。/照片= 记者 Choi Taewon sk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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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2024年1月22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法施行规则》修正案,当前方车辆信号为红灯时,驾驶人必须先在停止线前停车。此后,如前方人行横道上没有行人,可以右转;如有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则必须等行人完全通过人行横道后方可通行。当前方车辆信号为绿灯时,车辆可以在不妨碍直行车流的前提下减速右转。违反上述规定的,属于“闯红灯”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二轮车处以4万韩元罚款,小型乘用车处以6万韩元罚款,客车处以7万韩元罚款,并一律记15分罚点。


随着《道路交通法施行规则》的修改,同时试点运行的右转信号灯,截至本月20日为止在全国13处地点运行。原本为15处,但因判断首尔铜雀区新上道小学十字路口和江原原州市Neulpum十字路口2处并非适合试点地点,已被拆除。警方正与各地方自治团体就追加设置右转信号灯的地点等事宜进行协商。


目前正在运行右转信号灯的地点包括:釜山2处,分别是影岛区影善消防署十字路口、莲堤区釜山银行Yeonseo支行一带;仁川4处,分别是弥邱忽区朱安十字路口、富平区新村小学、富平区白云高架桥、富平区东水地下车道上方一带;大田2处,分别是儒城区元新兴洞Jageunnae水边公园、西区Yongso四岔路口;蔚山1处,为南区Saeteo三岔路口;京畿道3处,分别是富川松内站、水原城大站十字路口、南杨州Gaun居住区入口十字路口;江原道1处,为春川春日卫理教会十字路口。


当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或准备通过人行横道时,驾驶人若未在横道前临时停车,也属于执法取缔对象。这是依据自2023年7月起施行的《道路交通法》第27条第1款。修订后的《道路交通法》第27条(保护行人)第1款规定:“所有汽车或有轨电车的驾驶人,在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或准备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在该人行横道前(设置有停止线的,以停止线为准)临时停车,以免妨碍行人通行或给行人带来危险。”


也就是说,以前只有在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车辆才负有临时停车义务;法律修订后,现在只要行人有要过马路的意图,车辆就必须先停下。违反这一规定的,属于“未履行保护行人义务”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二轮车处以4万韩元罚款,小型乘用车处以6万韩元罚款,客车处以7万韩元罚款,并一律记10分罚点。


图片由首尔警察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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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随着劝导期结束,将为提高宣传效果,强化对交叉路口等处的现场执法。警方打算优先从对行人造成直接危险的类型入手加强取缔力度,以期形成“行人优先”的交通文化。



但为使安全驾驶文化平稳落地,预计在执法的同时也将继续开展劝导活动。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原则上必须完全停车,但在劝导期间,很多驾驶人只是将车速降到时速1至2公里后又重新起步”,“在未完全无视规定、或看上去属于明显失误等情况下,将以劝导活动为主,而不是一味取缔。”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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