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改革后失业率下降、就业率上升、全职岗位扩大等效果随之而来
有观点提出,法国的劳动改革正在对改善就业指标产生效果,我国也有必要参考这一经验,加强积极的劳动市场政策。
21日,韩国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韩经研”)表示,法国通过提高就业灵活性和放宽监管的劳动改革,在改善就业指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法国失业率在劳动改革之前的2013年至2016年一直维持在10%左右,但在2022年降至7.3%。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扩散期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平均失业率从2019年的5.4%上升到2020年的7.2%,而法国的失业率却继续保持下降趋势。此外,法国的就业率在2013年至2015年停滞在64%左右,而到2022年上升至68.1%。在全部就业中,全职岗位所占比重也从2013年至2016年的81%左右提高到2020年的83.0%。
韩经研分析认为,就业指标的这一改善,是法国自2016年修改劳动法之后持续推进劳动改革的结果。法国通过2016年劳动法修订,简化解雇标准等措施,扩大了就业灵活性。此后在2017年又推进了包括:扩大企业在劳动条件方面的自主裁量权;整合企业内部的员工代表、健康与安全委员会、劳动者协商机构等三类强制设立组织;将不当解雇赔偿金的上限设定为最多20个月工资等内容的劳动改革。2018年又通过放松监管,提高了职业培训的效率。
法国目前还在推进失业救济金制度改革。具体内容包括:将领取失业救济金所需的最低工作期限,从“失业前28个月内至少工作4个月”调整为“失业前24个月内至少工作6个月”。对于失业前月收入在4500欧元以上且年龄在57岁以下的高收入者,如发生失业,可从失业后第7个月起下调其失业救济金的领取金额。据悉,法国计划通过本次改革,构建一种不会削弱劳动意愿的安全网。
韩经研称,法国的劳动改革对我国具有重要启示。韩经研高级研究委员 Yoo Jinseong 表示:“我国今后也应放宽对正式工的就业保护,扩大企业的用工激励,并为创造优质岗位完善制度条件。”他还指出:“对于失业者,需要注意避免失业给付削弱其劳动意愿,同时也有必要加强职业培训、就业激励等积极的劳动市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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