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73亿押金贷款团伙被起诉…国内首次适用“犯罪集团罪”
以全租押金名义从银行骗取共计约73亿韩元贷款的诈骗组织,首次被适用“犯罪集团罪”并被移送审判。
仁川地方检察厅富川支厅刑事第一部(部长检察官 Baek Seungju)19日表示,已以诈骗及犯罪团体组织、活动嫌疑,逮捕起诉了总负责人A某(51岁)等全租贷款诈骗组织共8名成员。
A某等人被控自2021年1月至去年7月期间,招募虚假房东和承租人,伪造虚假租赁合同,在6家银行共79次骗取全租资金贷款,非法侵占合计73.3亿韩元。
检方认为,A某及其共犯将房东、承租人招募人和房地产中介等角色进行分工,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因此认定其为全租资金贷款诈骗组织,并在国内首次对该类组织适用犯罪集团罪。
曾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实刑5年、有前科的A某,招募共犯后,向其授予“室长”“组长”等职级,并运营激励制度。
检方说明称,该组织不仅举行聚餐、研修等活动,一旦犯罪被查获,还会为共犯聘请律师并共享应对方案,具有典型的犯罪团体特征。
随着对该诈骗组织适用犯罪集团罪,没收其犯罪所得也具备了法律依据。
检方相关人士表示:“若仅以诈骗罪起诉全租资金贷款犯罪,其犯罪所得被视为‘犯罪受害财产’,在没收、追缴方面存在困难。通过适用犯罪团体组织、加入、活动罪,现在可以对犯罪所得进行没收和追缴。”
他补充称:“将与警方紧密协作,严正应对剥夺弱势群体贷款机会、威胁居住稳定的全租诈骗犯罪。”
另一方面,富川支厅自去年10月起组建全租诈骗专门办案小组,截至目前已对包括A某团伙在内的34名全租诈骗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其中20人被逮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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