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希望且饱受痛苦的儿童为对象”
医疗界数年来呼吁扩大安乐死适用年龄

荷兰决定扩大目前仅允许12岁以上人群实施的安乐死范围,将其放宽至患有不治之症的12岁以下儿童。

据英国《卫报》与法新社等媒体15日(当地时间)报道,荷兰卫生部14日发表声明称,将扩大此前限定为12岁以上人群的安乐死许可年龄。卫生部在声明中表示:“荷兰内阁正在为那些已无治疗希望且承受难以忍受痛苦的12岁以下儿童制定终结生命制度”,“这一制度将适用于姑息治疗也不足以减轻其痛苦、并被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死亡的儿童。”此次修订由政府通过修改现行实施细则的方式推进,无需另行获得议会批准。


卫生部认为,通过扩大安乐死适用对象,每年大约会有5至10名儿童实施安乐死。截至目前,在荷兰,12至16岁儿童在取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安乐死。随着此次修订将安乐死适用范围放宽至1至11岁的婴幼儿和儿童,荷兰几乎所有年龄段都将可以实施安乐死。

图片与正文具体内容无关 图片来源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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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安乐死对象的扩大,法新社报道称:“这是荷兰医疗界多年来要求降低现行安乐死年龄限制后作出的决定。”根据荷兰政府统计数据,去年该国实施的安乐死约有8700例,其中12至16岁儿童安乐死案例为1例。据悉,这些患者大多为癌症晚期患者。



荷兰是2002年首个在国家层面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比荷兰更早对所有年龄段儿童安乐死予以允许的国家是比利时,比利时于2014年率先在全球制定了儿童安乐死法。与将儿童本人同意作为安乐死必备条件的比利时不同,在荷兰,当儿童本人无法作出同意时,可在与医生商议后,经监护人许可实施安乐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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