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钱的熟人被车撞上高速公路“偶发犯案”
被告获刑1年,缓刑2年

一名三十多岁女子因为借出的钱要不回来,便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驾车撞上债务人的车辆企图自杀,被判处缓刑。


据法律界15日消息,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7单独合议庭法官 Yoo Hyeonsik 以涉嫌特殊伤害、特殊损坏财物、违反道路交通法(无证驾驶)等罪名,判处被告人A某(38岁,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A某被控于2021年10月29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在京畿道安城市境内中部高速公路上行线307公里处,驾驶熟人B某名下的Chairman轿车,以时速200公里的速度冲撞前方行驶的一辆高速大巴车尾部。当时,据悉B某将车短暂停在瞌睡休息区后离开了现场。此次事故导致60多岁的公交车司机及6名乘客等共7人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公交车维修费用约为180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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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过程中查明,平日患有抑郁症的A某,因借给熟人B某的钱无法收回,遂打算驾驶登记在B某名下的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并自杀,从而实施了本次犯罪行为。


合议庭指出:“被告人的行为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给不特定多数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是极其危险的犯罪”,“被告人驾驶的车辆已报废等,造成了巨大的物质损失,多名被害人也受到了伤害,与特殊伤害被害人之间尚未达成和解。”



随后就量刑理由说明称:“但从情节看,被告人是在患有抑郁症期间一时冲动实施了犯罪,万幸的是,被害人仅受到相对较轻的伤害,且公交车的物质损失已全部得到弥补”,“被害人的治疗费也似乎通过保险等途径得到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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