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是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取得不动产的机会。但如果稍有不慎,也可能遭受巨大损失,风险始终存在。因此,在参与拍卖时,必须在权利分析、行情比较、实地勘察等方面下足“手工”和“脚工”,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失误。
在拍卖中如果有想要竞买的标的物,首先要登录法院拍卖信息网站进行确认。通过标的物详细检索,仔细查看评估价是多少、面积多大以及实际照片情况如何。
选定中意的标的物后,就要进入判断该标的物法律权利状况的权利分析阶段。首先要找到“注销基准登记”,这是指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根抵押权 ▲假扣押(扣押) ▲担保预告登记 ▲拍卖开始登记 ▲租赁权之中,最先登记在册的那一项作为基准。拍卖一旦进行,其余大部分权利都会消灭,因此必须重点查看注销基准登记。
即便通过拍卖完成变卖,仍然会有部分权利继续存在。比如,最先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但未参加分配的租赁押金或月租承租人(优先顺位租赁权人),为防止财产被处分而依法加以限制的“假处分”,以及即使土地所有权人变更,建筑物所有人仍可继续占有的“法定地上权”等,都属于此类。像这样权利关系复杂的标的物,务必提高警惕、格外注意。
完成权利分析后,必须亲自到现场确认标的物。因为与照片不同,实物可能存在瑕疵,从而需要投入较多维护保养费用。此外,顺道到附近的不动产中介事务所咨询,确认标的物是否存在问题、评估价和预期投标价是否合理,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到了投标日,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印章和投标保证金。若由代理人代为投标或进行共同投标,则投标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印章都要齐备,同时还需准备缺席者的印鉴证明书、委托书和印鉴章,才能避免中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通常为最低起拍价的约10%,而对于曾经流标的标的物,则需按20%至30%的比例准备保证金。
竞拍成功后,需要缴纳尾款。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中标后用一周时间核查中标过程,之后再给予中标人或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一周时间提出抗告。在上述程序全部结束后,中标人须在一个月内缴清尾款。
最后一个程序是将原先居住在中标房屋内的人迁出,即“腾退”。在拍卖实务中,通常通过支付搬家费与占有人达成协议,使其搬离。如果即便如此对方仍拒绝搬出,只能通过强制执行等法律程序予以清退。但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拖延较长时间,因此尽量促成和解,是既迅速又稳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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