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南开发公社:“我们是公营企业,稳定推进雄东1地区项目是首要任务”
经济自由区厅不对取消项目实施者指定采取法律应对
围绕庆南昌原市熊东1地区开发项目事业实施者指定取消问题,即将展开釜山镇海经济自由区厅与昌原市之间的法律攻防之际,庆南开发公社公开表明了立场。
经济自由区厅于30日说明称,根据《有关经济自由区指定及运营的特别法》第8条之5第1项的规定,属于“因开发事业实施者可归责事由导致在事业期间内未完成开发”“无正当事由未履行实施计划”“无正当事由未履行实施命令”等情形,因而将取消昌原市和庆南开发公社的事业实施者指定。
当局计划取消两家共同事业实施者的指定,并推进公开招募,以指定替代开发事业实施者。
对此,与预告将为维持事业实施者地位而采取法律应对的昌原市不同,庆南开发公社表示:“没有考虑进行法律应对。”
公社相关人士表示:“我们把熊东1地区事业正常化放在首位考虑”,“将把事情的进展情况看到最后,作为公营企业,会尽到与结果相符的角色与责任。”
他补充称:“此前我们根据事业协议,以公的方式办理业务并遵守许可事项等,为推进事业付出了努力,今后也将继续遵守法律和原则,全力以赴推动事业回归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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