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原市预告就取消雄东1地区项目实施方采取法律应对
“为维持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的项目实施者地位,我们将以非常的决心积极应对。”
庆尚南道昌原特别市于30日表示,对于釜山镇海经济自由区厅作出的镇海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项目实施者指定取消处分,认为“属于不当”,并预告将采取法律应对。
此前,经济自由区厅依据《有关经济自由区指定及运营的特别法》第8条之5第1款的规定,说明称,将取消昌原市和庆南开发公社的项目实施者指定,理由是符合“因开发项目实施者的可归责事由,未能在项目期限内完成开发”“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实施计划”“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实施命令”等情形。
据市政府介绍,去年年底,庆尚南道和昌原市、庆南开发公社、经济自由区厅以及民间企业镇海Ocean Resort为实现项目正常化,成立了五方协商体,商讨项目正常化方案,但未能找到合适的共识点。
对此,庆尚南道表示,将项目方向的决定权交由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监督机关的经济自由区厅负责,经济自由区厅于今年2月27日启动了为取消项目实施者指定而进行的听证程序。
市政府在听证开始前,提交了事前意见书,内容包括与共同项目实施者庆南开发公社之间矛盾的化解、为推进项目正常实施所作的努力、因庆尚南道推进全球主题公园而导致项目正常推进受阻等,并据此提出项目实施者指定取消决定不当的主张。
在听证过程中,市政府也表明了作为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实施者完成剩余项目的意志,但经济自由区厅最终还是作出了取消项目实施者指定的决定。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失去项目实施者地位,就必须将目前所拥有的土地以开发成本价出售给替代项目实施者,其损失最终只能由市民完全承担。”
他强调:“迄今为止,昌原市为使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得以正常推进已经尽了最大努力,鉴于项目的重大性及其对当地社会的影响,我们将选择大型律师事务所等,展开法律应对,以维护项目实施者地位。”
市政府计划通过法律应对,确保项目实施者地位,并就与共同项目实施者庆南开发公社建立单独项目实施体制进行协商。
同时,还将就民间企业是否履行剩余项目进行协商,推动形成项目正常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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