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未特定审计对象而开展的全面审计,违反地方自治法”

宪法法院作出决定指出,市、道等广域自治团体不得以侵害其下属市、郡、区的地方自治权为代价开展审计。

宪法法院于28日裁定,京畿道在2020年针对南杨州市所通知实施的特别调查中,相当一部分内容构成对地方自治权的侵害。


23日,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宪法法院院长 Yoo Namseok 与宪法法官们一同就座。照片=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23日,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宪法法院院长 Yoo Namseok 与宪法法官们一同就座。照片=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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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于2020年11月以涉及南杨州市的多项特惠嫌疑为由,通知启动特别调查。对此,南杨州市向宪法法院提起权限争议审判请求,称“京畿道所通知的调查是未具体指明违法事项的抽象、笼统的审计,未具备启动审计的要件,属于对地方自治权的侵害”。


宪法法院以全体裁判官一致意见认定,京畿道启动的14项特别调查中,有6项属于违反《地方自治法》的违法审计。

被宪法法院认定为违法的审计项目包括:▲市厅宣传组的评论操作 ▲禁烟监督员的不当聘用 ▲人事权行使问题 ▲新闻稿更正 ▲与生态乐园棒球场有关的事务 ▲其他媒体报道及现场举报等。


宪法法院认定,这6项内容构成京畿道对南杨州市地方自治权的侵害,并表示:“审计对象未被具体特定,或者与最初所特定的审计对象之间不具有相关性,因而不具备启动审计的要件”,“属于笼统且事前的一般性审计、未具体指明违法事项即启动的审计、以及以查获违法行为为目的的审计等违法审计。”


另一方面,宪法法院认为其余8项属于合法审计,裁定支持京畿道。相关项目包括:▲阳亭站周边开发项目特惠嫌疑 ▲艺术社团竞演大会承办方遴选不公 ▲违反新冠肺炎防疫指引 ▲市政协调委员会预算支付决定的适当性 ▲2021年首都圈开发限制区管理规划第二次变更 ▲南杨州市真建邑士能里等3个区域破坏地整治项目 ▲购买公有财产特惠嫌疑 ▲瓦阜邑月门里建筑许可(变更)的适当性等。


宪法法院就符合审计启动要件的8项指出:“广域自治团体若要对其下属基层自治团体的自治事务开展审计,必须特定审计对象,但并无必要事先将所特定的审计对象通知对方”,“上述8项在启动审计时已经特定了审计对象,并且确认到了足以作为启动审计依据的法律违背嫌疑,因而具备启动审计的要件。”



此次宪法法院的决定,是在京畿道与南杨州市围绕特别调查发生矛盾2年3个月之后作出的。当时,因南杨州市强烈反对特别调查并向宪法法院提出权限争议审判等申请,京畿道中止了审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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